查看原文
其他

数字背景下德国滥用市场力量行为反垄断规制的现代化——评《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十次修订丨学术前沿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们


【摘要】《德国反限制竞争法》拥有成熟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规制二元体系,其在第十次修订中加入了拥有竞争相关数据对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影响、拒绝开放数据接口行为如何适用必要设施原则、中介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禁止具有跨市场竞争显著影响力的超级平台滥用行为等回应数字时代市场竞争新特点的条款。我国《反垄断法》修订可以在借鉴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增设对“超级平台”进行专门规制的条款,规制不合理的拒绝开放数据接口行为,建立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制度以防止市场倾覆,最终在持续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和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之间寻找到更好的平衡点,完善与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相匹配的反垄断法规制体系。

【关键词】反限制竞争法 滥用市场力量行为 拒绝开放数据 相对优势地位


【作者简介】袁嘉 四川大学 法学院 副教授 成都  610200




《德国研究》杂志一年四期,逢季末出版,每期128页,16开本,附有德文目录及内容提要,海内外公开发行,欢迎订阅。


每期订价:18.00元   全年订价:72.00元 
订阅地址:200092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同济大学德国问题研究所《德国研究》编辑部 
电话:(021) 65980918,65983997    
传真:(021) 65987800
电子信箱:dgyj1234@tongji.edu.cn

编辑:黄晓
审校:伍慧萍、俞宙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